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廣德公安”微信公眾號今天發布消息,1月30日,廣德縣公安局桃州派出所接到廣德縣安監局線索稱,在桃州鎮太極大道路段有人非法儲存煙花炮竹。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
經查,2019年至今,張某某在未繼續取得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或許可的情況下,在自己經營的煙花專賣店內,以銷售為目的,私自非法儲存了大量的煙花炮竹(大小共計三十八件)。
張某某被廣德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全部煙花爆竹被廣德縣安監局予以沒收。
武曉強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廣德公安”微信公眾號今天發布消息,1月30日,廣德縣公安局桃州派出所接到廣德縣安監局線索稱,在桃州鎮太極大道路段有人非法儲存煙花炮竹。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
經查,2019年至今,張某某在未繼續取得經國家相關部門批準或許可的情況下,在自己經營的煙花專賣店內,以銷售為目的,私自非法儲存了大量的煙花炮竹(大小共計三十八件)。
張某某被廣德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全部煙花爆竹被廣德縣安監局予以沒收。
武曉強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 本文由大皖新聞原創 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