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上海一家公司拖欠淮南吳某等4人房屋租金不付,被告到法院敗訴后,仍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月28日,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決定對該公司法人尹某司法拘留,尹某害怕在拘留所里過年,主動與4名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促4起案件執結。
2012年,吳某等4人與該公司簽訂合同,將位于田家庵區舜耕中路上的公寓房屋出租給該公司,租期十年。開始幾年,該公司每月按時向4人支付租金,后來卻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租金,直到最后不支付租金。吳某等人將該公司起訴至法院,法院判決該公司支付租金7.8萬余元,可判決生效后,仍不見付錢。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法院通過查詢,發現該公司名下并無可供執行財產。1月28日,承辦法官約談尹某,要求其當日給錢,尹某不同意,吳某等人遂申請對尹某采取司法拘留。尹某害怕在拘留所里過年,當即提出愿意和解,因為資金緊張,愿意先給6萬元,剩余1.8萬元三月份給,4人表示同意。
劉婭 楊森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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