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蕪湖縣房管局獲悉,根據保障家庭申請,經“三審兩公示”程序,現將符合2019年蕪湖縣保障性住房租金補助申請條件的家庭基本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申請家庭須同時符合下列三個條件: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
2、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在1272元以下,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蕪湖縣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蕪湖縣城鎮低收入家庭證明》。
3、已簽訂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并按時繳納租金。
公示時間:1月23日至1月29日。
如發現申請家庭情況有不實之處,歡迎廣大市民及時向蕪湖縣監察局和縣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反映。
舉報監督電話:蕪湖縣保障辦0553-8812325。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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