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月15日,舒城縣城管執法局經由舒城縣人民政府發布對外發布了三處春節臨時開放攤位經營區的劃定情況。
記者從該發布了解到,為有效規范春節期間市容市貌環境秩序,滿足廣大市民對增加傳統節日氛圍、豐富節日物質文化生活的雙重需求,舒城縣城管執法局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規范管理、方便群眾”的總體要求,在不影響交通和市容環境的前提下,在城區飛霞文化廣場、舒怡法治廣場和住建局濱溪公園廣場部分區域,劃定3處春節臨時開放經營攤位區域,繁榮節日市場,以方便群眾購物和娛樂游玩。
據悉,臨時攤點經營時限擬為1月26日(農歷臘月二十一)至2月19日(農歷正月十五),經營范圍嚴禁未經批準從事服裝、 日用百貨、 燒烤小吃、夜市排檔等影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經營,縣城管執法局執法大隊將安排專人,加大巡查力度,加強對臨時經營攤位的管理,要求攤位規范經營,不得影響交通和市容市貌,給市民營造一個喜慶、祥和、濃烈、和諧的節日氛圍。
李睿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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