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涇縣交警”近日發布了《關于涇縣城區部分路段鏟除停車泊位的公告》,公告中表示,為了提高城區的通行率,緩解主要干道的道路擁堵,涇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在研討論證的基礎上決定,城區部分路段鏟除路內臨時停車泊位。
這些路段包括:1、環城東路(保險公司至如海一店路段)2、交通路(如海一店至長途汽車站燈口路口路段)3、謝園南路(“110”路口至福鑫龍路段)
路內臨時停車泊位清除后,設置黃色禁令標線(禁止停車線),對上述路段的機動車輛亂停放交通違法行為,自2019年1月1日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違反禁令標線給予處罰。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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