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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6月12日上午,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
據指控,男子唐某1987年出生。2014年底的一個凌晨,唐某和同事吃完飯,在合肥市長江路和環城路交叉口東北角小花園一涼亭內躲雨,期間被害人蔡某某(歿年51歲)多次對唐某窺視,使唐某心生厭惡,唐某將蔡某某拽倒在地,并拖至涼亭圍欄處,用自己穿的硬橡膠帆布鞋,對其面部砸擊數次,至沒有反應。
后唐某想起瀏覽過的解剖尸體的視頻,產生將蔡某某殺死并解剖的念頭。于是,將蔡某拖至涼亭下靠近河邊的水泥斜坡邊,抓住蔡某某頭部,猛烈撞擊至死亡。后用摩托車將蔡某某帶至出租屋內,用鋼鋸、裁紙刀、菜刀等工具,分3個晚上對蔡某某進行肢解,藏匿于房間內。2015年5月,唐某又將尸體轉移,并丟棄了部分尸塊,剩余尸塊藏匿于床下,直至案發。
2017年6月14日唐某被抓獲。經鑒定,因尸塊不具備認定死亡原因的條件,被害人系機械性窒息、顱腦損傷死亡可能性較大。
檢方認為,唐某以暴力手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且在殺人后分尸,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責。
在庭上,唐某表示自己與蔡某某并不相識,自己在涼亭躲雨時,發現蔡某某老在自己身邊轉悠,以為他想偷東西,開始是想教訓他一頓,解解氣。但喝了酒,火氣大了,將蔡某某打死了。當時很害怕,怕被人發現,想起之前看過的肢解尸體的視頻,就把蔡某某分尸了。
辯護人提出,唐某的行為應屬于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并沒有殺死被害人的故意。
但公訴人對此并不認同,認為唐某長期瀏覽殺人、肢解的視頻,將蔡某某殺死再肢解,是為了滿足其變態心理。
唐某當庭表示認罪,并愿意對蔡某某家屬進行賠償。
由于案件復雜,該案未當庭宣判。
正言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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