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因為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舒城籍駕駛人鄭某因太害怕,居然不顧妻子追趕,棄車逃進深山,后又跑到外地躲避,先后失聯一個多月。在親屬們的努力下,最終將鄭某勸去自首。日前,舒城縣法院一審被告人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了解到,事情發生在2017 年9 月8日,年逾五旬的鄭某無證駕駛皖A 牌照小型客車,沿舒城縣境內105 國道由西向東超速行駛,駛至該縣曉天鎮某小學附近時,碰撞前方被害人陳某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造成陳某當場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
事故發生后,被告人鄭某棄車逃逸。同年10 月9 日,舒城警方依法認定鄭某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2017 年9 月16 日,被告人鄭某的親屬與被害人的親屬達成賠償協議,并獲得了諒解。
知情人介紹:“出事后,鄭某發現手機沒電了,就讓一個小學生幫忙報警,然后發現圍觀群眾越來越多,膽小的他害怕被人打,就跑回去跟妻子說,自己對不起家人,然后就離家逃向深山,他妻子跟在后面追,結果沒追上。”
記者了解到,鄭某因為太緊張害怕,先是躲進家門口附近的一座深山,后來又搭車跑到合肥的一處爛尾樓。家人也無法找到他,只能一遍遍地發短信勸其回來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在家人的堅持下,一個多月后鄭某終于返回家鄉投案自首。
據悉,該縣法院綜合考慮以上各種因素,根據被告人鄭某的犯罪事實、性質、量刑情節,依法判決被告人鄭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緩刑三年。
方芳 趙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竇祖軍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