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7月15日,烏克蘭最高拉達(議會)通過一項法案,決定暫時中止履行《關于禁止使用、儲存、生產和轉讓殺傷人員地雷及銷毀此種地雷的公約》,即《渥太華禁雷公約》的相關義務。該法律草案在議會投票中獲得了299名議員的支持。
根據解釋性文件,烏克蘭在行使《聯合國憲章》第51條所賦予的自衛權時,為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和主權獨立,不得不重新評估其國際法律義務。
烏方稱,烏克蘭做出這一決定的原因之一,是俄烏雙方在公約履行方面的不對稱性。俄羅斯聯邦并非1997年《渥太華禁雷公約》的締約國,這使得俄羅斯在軍事行動中不受該公約限制,而烏克蘭的工程防御等有效防御手段則受到了限制。
根據新通過的法律,《渥太華禁雷公約》對烏克蘭的效力將暫停。
法律生效后,烏克蘭將按照規定,正式向《渥太華禁雷公約》的其他締約國、條約保存方以及聯合國安理會通報其暫停履行公約的決定。此外,這一舉措還將為烏克蘭帶來一些實際利益,例如從非公約締約國獲得額外的軍事技術援助,進一步擴充抵御敵人所需的防御武器庫,以增強其在俄烏沖突中的防御能力。(總臺記者 董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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