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近日,演員那爾那茜定向委培事件持續引發關注,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工作人員6月20日回應大皖新聞記者表示,相關部門正在進行調查。事件從那爾那茜被質疑定向委培違約開始,那么,如何理解“定向委培”?教育專家、二十一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給出自己的解讀。
熊丙奇介紹,定向委培的基本操作邏輯是,有地區或單位跟學校簽約,為當地定向培養學生,面對特定群體、采取單列計劃進行招生,學生在錄取和培養時可以享受優惠政策,一般在錄取時學生就會簽訂相應的協議,需要履行相應的就業承諾。
“‘定向’有‘定向招生、定向就業’和‘不定向招生、定向就業’不同的情況,‘委培’就是委托培養。”熊丙奇解釋,定向招生則包括針對農村學生或者少數民族地區學生招生等不同情況,定向委培也存在不同的類別,比如農村醫學生,可以說是國家主導的定向委培項目,面對農村招生,學生錄取、培養、畢業之后,需要到鄉村衛生機構工作,跟這些機構簽約,如果違背協議就是違約。“公費師范生其實也是一個廣義的定向委培項目。”熊丙奇表示,公費師范生享受優惠培養待遇,畢業之后要回到生源所在地從教,服務期為六年。
熊丙奇認為,社會對定向委培的關注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第一是學生是不是享受了錄取優惠。“因為是單列計劃,如果報考的學生整體的成績不是很理想,那么就可能出現錄取分數比較低的情況。”熊院長表示,但以公費師范生來看,吸引力比較強,報考人數多,那錄取的分數也不會低。
第二點是違約的問題。熊院長告訴記者,早些年,學生定向委培違約之后,可能只需要償還培養費用或再加上一些賠償金就可以了,但這樣的情況引起了一些爭議,有輿論認為定向委培的學生在錄取時可能享受了降分優惠,違約若只需要賠錢,實際上卻已占用了公共資源。近年來,一些地方加強了對定向委培違約的處罰,除了交還培養費和支付賠償金外,可能還會將學生違約的行為納入征信系統,以及禁止其在幾年內到公職單位就業。
熊丙奇表示,現在有專家建議,定向委培的錄取可以不在高考之前進行,而是在已經被大學錄取的大一新生中進行,讓符合條件、有意愿的大學新生來申請,沒有錄取政策優惠的問題,可能會避免引起后續的一系列爭議。“大部分反對違約的,主要是認為這些學生享受了高考的招生優惠。”熊丙奇表示,目前在公費師范生項目上,已經有類似這樣的做法在實行。
大皖新聞記者 曹慶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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