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廂內本是公共場所,每位乘客都要遵守規定,維持列車內的環境衛生。然而,一男子竟在上海地鐵車廂內,旁若無人“咔咔”吃花生,還邊吃邊把殼丟到地上。同行乘客看不下去,出言勸阻,不料引發一場風波……近日,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并作出判決。
勸阻他人在地鐵車廂飲食被起訴
據悉,白先生在搭乘上海地鐵2號線時,發現同車廂內有一名男性乘客,一邊吃花生一邊將花生殼扔得滿地都是。
白先生實在看不下去了,便站出來上前勸阻:“你這是違反了上海地鐵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禁止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的相關規定”。
誰料勸阻期間,雙方火氣都上來了,出現了相互拉扯和推搡。期間,吃花生的男乘客陶某手機還曾一度掉落到地上。
白先生說,是因為對方試圖用手機拍攝,他進行了阻止,手機才掉落到了地上。
不過,陶某認為,白先生對其進行了毆打,并損壞了他的財物,遂報警處理。
民警到現場后查看了涉事手機,確認手機可以正常開機并使用。警方認為,該案沒有違法事實,作出終止案件調查決定書。
然而,陶某并未就此罷休,一紙訴狀將勸他的白先生起訴至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請求判決白先生向其賠禮道歉,并賠償其醫療費、手機維修費、受損的西裝、領帶費、誤工費等共計約3萬元!
法院稱制止不文明行為值得褒揚
上海鐵路運輸法院查明,在搭乘軌道交通2號線期間,原告陶某在座椅上食用隨身攜帶的花生,并將花生殼丟在了車廂地面及座椅上,白先生上前勸阻,雙方因此發生爭吵。
列車到達東昌路站時,被告白先生拉住原告的領口處,試圖將陶某拉出車廂,陶某拒絕下車,雙方繼續爭執。期間,陶某拿出手機拍攝,被告制止時其手機掉落在地面,雙方繼續爭吵、相互推搡,直至在陸家嘴站下車。
法院指出,根據事發時的車廂內監控視頻,雙方肢體動作限于拉扯衣領和推搡,哪來的毆打?此外,原告陶某提供的就醫憑證也是事發多日后產生,難以證明與被告行為之間存在聯系。陶某也沒有證據證明,其手機、西裝、領帶受到了實際損害。因此,由于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上鐵法院特別指出,每個公民均應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原告男乘客在地鐵車廂內飲食并隨意丟棄果殼的行為,有違社會公德,應予譴責。而被告白先生發現其不文明行為后挺身而出,主動勸阻、制止,值得褒揚!
最終,法院駁回陶某全部訴訟請求,一分不賠!
(據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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