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前段時間,大皖新聞報道了武漢一租客石先生欲提前退租,被房東扇耳光打傷,如今,此事有了新進展。5月16日,石先生告訴記者,其起訴后,法院依法判決房東退還2500元押金,并賠償停業損失費1000元。但遲遲未收到錢,于是申請強制執行,終于要回了押金,并收到了賠償。
監控拍下石先生被打
租客欲提前退租被房東打傷,打人者被拘10日
石先生介紹,2022年他在武漢市東西湖區租房開美發店,與房東陳某簽訂合同,租期3年,支付2500元押金,并約定如果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1個月告知。2024年5月,因經營情況不理想,他準備退租,并提前告知了房東。當年5月11日,他找到房東陳某夫婦當面協商,雙方發生分歧,對方拒絕退還押金。陳某丈夫盧某還動手將其打傷。報警后,盧某被拘留。
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2024年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提到,經查明,2024年5月11日晚,違法行為人盧某因房屋租賃問題,與租客石某發生口角,繼而產生肢體沖突,盧某用巴掌朝石某面部揮打了四下。經鑒定,石某之損傷構成輕微傷。盧某的行為已構成毆打他人,最終被處行政拘留10日并罰款200元。
石先生告訴記者,事后關于押金問題雙方仍未達成一致。于是,他將房東告上了法庭。2024年12月,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他違約,需向原告支付2500元違約金,用押金進行抵扣。他提出上訴,2025年4月,武漢中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他解除合同屬于合法解除,判決房東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退回2500元押金,賠償1000元停業損失費。
法院判決房東退還押金并賠償
當事人申請強制執行,要回押金并收到1000元賠償
5月16日,石先生告訴記者,十五日過去后,他仍舊未收到押金及賠償,無奈之下只好申請強制執行。5月9日,該案執行完畢,4天后,他收到了2500元押金和1000元停業損失費賠償。石先生提供的轉賬記錄顯示,5月13日上午,他收到了共計3500元的法院案款,對方賬戶為武漢市東西湖區人民法院。
石先生要回押金并收到賠償
石先生表示,一年來,他為此事多方奔走,如今終于要回了押金和賠償,欣喜不已,并于5月16日專程前往法院送上了錦旗致謝。
大皖新聞記者 韓喻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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