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刑事與民事二審將于4月16日公開宣判。4月15日上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上被告人席某某母親鄭女士,“我們堅信兒子是無罪的,所以一直都是做無罪辯護,這次二審宣判,希望法院能夠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出庭通知書
4月15日,鄭女士又一次踏上了前往大同的高鐵,再過一天,兒子涉嫌強奸案二審就要宣判了。“我孩子沒有傷害她(女方),二審應該改判,我們只能接受無罪的結果,但也已經做好了各方面應對,如果結果不滿意,將提起申訴。”
案發距今已有近2年時間,鄭女士一家為兒子一直奔波在路上。“一路堅持,只有這一個信念,還兒子清白。”
據此前報道,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陽高縣27歲席某某和24歲女子吳某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訂婚收彩禮協議》,男方當天給女孩一半彩禮10萬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承諾結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下午,兩人在婚房發生關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強暴。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法院對該案刑事部分作出一審判決,席某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當庭上訴。
“從準新郎變成了強奸犯,這個結果是無法接受的沉重打擊。”鄭女士說,他們積極奔走上訴,從未放棄。
4月15日,鄭女士給大皖新聞記者發來了一份席某某的上訴狀,長達11頁,分別從認定事實錯誤、證據質證及認定違法、證據不足等八個部分提起上訴理由,希望改判無罪或發回重審。
“理由很充分,案件疑點很多,漏洞百出。”鄭女士說,一審法院很多證據未被采納,所以,他們希望二審法院能夠查明事實真相,還一個公道。
在奔波的路上,鄭女士也坦言,家人一直承受著巨大的壓力。不僅要面對兒子被羈押的痛苦,還要忍受外界質疑和誤解。“有人指責我們為犯罪的兒子開脫,有人對我的動機表示懷疑,但我不能被擊垮,我要堅持,決不妥協。”
在今年3月25日二審庭審時,鄭女士見到了兒子,頗為心疼。“兒子在看守所里呆了差不多兩年,看著都變老了,在庭上,他痛哭兩次說自己冤枉。”
據了解,庭上曾質疑雙方是否有發生實質性性關系,對此檢方仍認定有發生。
席某某及其家屬堅稱席某某無罪,席某某母親鄭女士還表示,雙方是自愿發生,女方是發生性行為后開始抱怨,就房產本上需加名一事和男方發生沖突。
而此前女方家屬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稱,“是他(席某某)強迫的,他強奸了我女兒。”并否認因房本上未加名和彩禮錢而報案。
2025年3月25日,該案二審開庭,但未當庭宣判。4月16日,大同中院將對該案進行二審宣判。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崔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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