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4月2日,四人入室搶嬰案在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當天中午本案休庭。
4月2日中午休庭后,姜甲儒媽媽告訴記者,庭審現場,她見到人販子時非常生氣和痛苦,“但是我告訴自己不能哭,我今天是在審判人販子,不是來賣慘,在人販子眼里他們覺得再慘都是沒關系。”
“我們不能原諒這樣可恨的人販子。”姜甲儒媽媽稱,今天在庭上她都和被告人對話了,他們態度都不好。其中兩個被告人在庭上抖腿,“還有被告人拿眼睛瞪我,很得意的感覺。”
姜甲儒媽媽說,鄰居被告人袁某貴用各種辦法推卸自己的責任,“但是其他被告人都咬住他了,他們四個人相當于都在狗咬狗。”
姜甲儒媽媽表示,目前被告人只承認偷了一個孩子。
此前案件起訴書顯示,本案中有一名關鍵被告人袁某貴,他是姜甲儒爺爺奶奶同村鄰居,兩家人住宅相距僅兩三百米。被許諾好處的袁某貴向另外3名被告人提供了嬰兒信息,并帶領他們進行了踩點。
嬰兒得手后,被以28600元的價格賣掉,所得贓款被曾某孩、呂某東、王某勇3人瓜分。
2024年1月,4名犯罪嫌疑人落網。泰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4人提起訴訟。
大皖新聞記者 余康生
編輯 何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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