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4月2日,四人入室搶嬰案在山東省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4月2日上午,開庭審理前,被搶走并販賣的姜甲儒和哥哥還有父母一起前往法院,參加庭審。姜甲儒告訴記者,他想盡自己最大努力讓人販子得到真正的懲罰。姜甲儒表示,支撐自己的信心除了家人的陪伴,還有正義和中國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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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家人也為了社會,我都要站出來”
庭審前夕,大皖新聞記者采訪了解到,案發時間在2006年,12月4日凌晨1點多,3名男子翻墻進屋,將8個月大的姜甲儒搶走賣給他人。
2024年1月,警方在山東濟寧找到了姜甲儒,同時抓獲了四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名嫌疑人袁某某竟然是姜家認識多年的鄰居。泰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4人提起訴訟。
4月2日上午,庭審前夕,大皖新聞記者也見到了當年的被搶嬰兒姜甲儒,如今已是一名18歲的小伙子。
“我已經18歲了,雖然受害者是我,但是我的家人也受到了很多的傷害。”對于這次庭審為什么會勇敢地站出來?姜甲儒表示,“之前也許我膽子小,或者是不敢面對這些事情,但現在我覺得不管是為了我的家人,為了逝去的爺爺,還為了社會,我都要站出來。”
“讓人販子得到真正的懲罰”
姜甲儒稱,對于自己被搶走當天晚上的事情,他雖然沒有記憶,但是這件事對他的內心造成創傷,“這種創傷會讓我的內心比較敏感,所以我要把這些傷害還給他們,讓他們得到真正的懲罰。”
“我要質問他們當年到底拐賣了多少孩子,到底犯了多少錯?”姜甲儒告訴記者,面對即將到來的開庭,他想盡自己最大努力讓人販子得到真正的懲罰,“在我眼里這個懲罰如果不是死刑,我自己不會滿意的。”
“懲罰他們的是中國法律”
“我很感謝我的家人,還有我的媽媽,這么多年一直不放棄找我,也能讓我在18歲的年紀,能親自來參與審問人販子的過程。”姜甲儒說,其實他一直想要參與這次開庭,只是沒想到這一天來的這么快,“我已經做好準備了,我擔心父母可能覺得我害怕,但是我不會害怕。”
“這次庭審有家人陪著我,我的信心就變得更大了,這是真正意義上不是我一個人在戰斗。”姜甲儒說,支撐自己的信心除了家人的陪伴,還有正義和中國的法律,“懲罰他們的是中國法律。”
“壞人不可能表達歉意。”姜甲儒說,人販子沒有對他表達歉意, “不管是余華英也好,還有拐賣我的這四個人也好,他們始終是傲慢,他們以為社會拿他們沒有辦法,但是之前電影有特別火的一句話,法是不會向不法讓步,所以我們不能再給他們任何喘息的機會。”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余康生 見習記者 魏順順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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