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今年1月,湖北宜昌市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鼓勵支持城區用人單位將在宜合法生育婦女產假延長至1年,配偶護理假延長至30天”,這一政策引發網民關注。目前該政策在宜昌執行情況如何呢?3月中旬,大皖新聞記者對此就行了多方采訪。
記者采訪:女員工2021年就休了1年產假
據悉,宜昌市“婦女產假延長至1年”政策發布于2024年9月19日,當時出臺的《關于提升宜昌城區綜合性民生服務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第七條提出:“鼓勵支持各單位將在宜合法生育婦女的產假延長至1年,產假延長期間工資按原額發放,不影響調整工資、晉升級別、計算工齡,其配偶護理假從15天延長至30天,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政策特別強調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需“帶頭執行”,但明確為鼓勵性政策,非強制性要求。
“婦女產假延長至1年”政策在宜昌實施情況如何呢?3月12日,大皖新聞記者聯系到一名自稱為宜昌市國有企業興發集團的女性員工,其告訴記者,她在2021年就享受到了休一年產假的政策,并從2021年6月休假到2022年6月,“如果我沒記錯的話,我們的員工手冊里就有明確,生完寶寶可以休一年。”該女士坦言,對自己公司能夠休一年產假的情況表示非常滿意。
在談及休一年產假對返崗工作是否有影響時,該人員表示,休一年假后對職能部門的女性來說沒有影響,但可能會對銷售崗產生一些影響,“主要是銷售崗位的客戶需要維系,如果一年都沒維系,可能就要把客戶給別人來接了,但我們已經非常知足了。”
3月13日,興發集團董秘辦相關人員告訴大皖新聞,該公司確實執行生育婦女產假可休假1年的政策,且在2024年9月宜昌市相關政策出來之前就已經執行。
政策進展:有20余家單位響應
不過,記者注意到,在社交網絡上,僅有極少數人反映單位執行了該政策,多數人表示該政策為鼓勵性政策并不是強制性,自己所在的單位并沒有執行。網名為鹿樂的網友稱“單位直接上會把一年產假給拒絕了”;網名為我是倔小孩的網友稱“不執行,上班第二天”;網名為realltoo的網友說“沒請成功,沒紅頭文件,就只是鼓勵而已”。
那么現在宜昌市究竟有多少家單位執行該政策了呢?3月12日,記者通過宜昌市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熱線及人社局勞動關系科了解到,目前政策執行情況仍在統計中,統計的數據僅為截止2025年1月的,有20余家單位響應,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門和國企。“目前最新執行數據還在統計中,名單暫未公示。”該工作人員稱,這段時間不少職工電話咨詢政策執行情況,也有企業方咨詢政策具體內容,目前正在根據執行情況收集反饋問題,后續將根據執行效果出臺配套政策。
專家觀點:需建立成本共擔機制
針對宜昌市延長產假的舉措,有專家認為,需要有配套措施支持政策落實。“若延長產假的成本完全由企業承擔,可能會造成政策無法實質性推進。”安徽大學社會與政治學院副教授王云飛提出,宜昌的探索為全國提供了重要參考,但其成功與否取決于配套措施的跟進,延長產假成本分擔機制亟待完善。他建議,參考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先進經驗,通過生育保險基金、財政補貼等方式分擔成本,例如浙江試點“多生多補”政策,企業雇傭三孩母親可獲年稅額5%返還;成都市通過“純母乳喂養增加一個月產假”政策,同步強化醫療監管和企業補貼。
“建議通過立法明確生育假期的成本支付主體。”王云飛坦言,目前我國法定產假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承擔,但延長部分在多數地區仍由企業支付。他建議擴大生育保險基金覆蓋范圍,將其延伸至育兒假和延長產假。
此外,王云飛表示,生育支持政策需構建“政府—企業—社會”協同體系:政府層面加大財政投入,優化生育保險制度,提供稅收優惠;企業層面:探索彈性工作制、遠程辦公等靈活用工模式;社會層面:擴大普惠托育服務,緩解家庭育兒壓力。“只有全社會共同參與,建立協同體系,才能更好地推進生育支持政策。”
大皖新聞記者 徐琪琪 實習生 張亞麗
編輯 許大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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