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一街道辦事處招聘6名環衛工人要求年齡在35歲以下。該街道辦事處回應稱考慮崗位的用人需求,對于設置35歲是否太過年輕,對方表示不能戴有色眼鏡看待這個行業,不是年齡偏大的人才會選擇。
在嚴峻的就業形勢下,這樣的年齡限制無疑刺痛了眾多35歲以上求職者的心。對方表示"不是年齡偏大的人才會選擇環衛行業",確實如此,每個年齡段都有選擇該行業的權利,但如今招聘要求讓35歲以上的求職者已經沒有選擇權。該工作人員的回應看似是打破了社會上對環衛工人年齡偏大的刻板印象,追求更為年輕化的用人標準,但細想想35歲的年齡門檻將大量求職者拒之門外,何嘗不是另一種"有色眼鏡"?
該招聘單位表示設置35歲年齡限制是基于崗位用人需求,招聘崗位涵蓋司機崗、路面保潔或搬運崗 。難道這些崗位對體力和學習能力要求高到35歲以上人員就無法勝任的地步了嗎?其實,不少35歲以上的就業者不乏健康的身體、豐富的閱歷、成熟的心智和職場適應能力。現如今這樣簡單粗暴地設置35歲年齡門檻,很難讓人不質疑招聘要求的合理性。
追求年輕化的用人標準已經成為社會上各行各業不少單位招聘的"默契和共識",他們認為35歲以下的群體的身體機能、學習工作效率等方面強于35歲以上群體。這種簡單以年齡劃分的標準不僅是對應聘者的不公平,也忽視了用人標準的多樣性,工作經驗、工作責任心等都應該成為崗位招聘的重要標準。
如果社會上各行各業的招聘單位常以35歲為線,劃出的是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不僅是對35歲以上年齡求職者的不公平,更是對人才資源的一種浪費。為了追求更高的效益,年輕可以是標準,但絕對不是唯一標準,求職者的各方面綜合素質包括工作經驗、工作責任心、誠實守信等都應該成為考核標準,才不至于錯失人才。
打破社會各單位"35歲"招聘門檻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還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招聘單位首先要改變思路,招聘標準不能簡單以年齡"一刀切",更要注重綜合素質考核;就業者也需要提升個人綜合能力,追求比年輕人積累更多經驗和智慧;有關部門應該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系,宣傳落實就業公平舉措等。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推動每個就業者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才能更好地發揮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汪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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