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3日,山東省濱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威海技師學院原黨委書記隋永華受賄、行賄一案。
山東省濱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6年8月,被告人隋永華利用擔任威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局長、威海市規劃局局長、威海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威海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人民幣713萬余元;2007年7月,被告人隋永華為謀求職務晉升,以免除部分房款的方式送給他人125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追究隋永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隋永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隋永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山東高院微信公眾號)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