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春杰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春杰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王春杰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清風北京”2023年11月通報,王春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北京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據長安街知事)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消息,1月22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春杰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春杰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王春杰受賄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據“清風北京”2023年11月通報,王春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北京市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據長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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