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掌上張家界”消息,11月29日,湖南張家界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會議決定免去:鄭朝霞的張家界市教育局局長職務。
此外,鄭朝霞以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的身份列席會議。
據公開簡歷,鄭朝霞出生于1970年4月,中專學歷,中共黨員。
鄭朝霞 資料圖
今年9月25日,湖南省委組織部發布一批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其中,張家界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市教育局局長鄭朝霞,擬提名為市州人大常委會副職候選人(學歷破格)。
鄭朝霞曾任張家界市科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市科協黨組書記,市環保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市委巡察辦主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市教育局局長等職務。
《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提拔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廳局級以上領導干部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領導班子結構需要或者領導職位有特殊要求的;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或者重要專項工作急需的;艱苦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急需引進的。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掌握。
(聊時局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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