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1月24日上午,陜西省安康市嵐皋縣一頭野豬闖入農戶家院中,襲擊一名從屋里出來查看情況的老人,致老人不幸身亡,此事引起廣泛關注。11月26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從嵐皋縣相關部門獲悉,縣里組織了專班小組調查此事,隨后會就此事發通報。
家屬稱系捕獵隊追捕野豬釀悲劇
監控視頻顯示,11月24日上午9:57分許,一頭野豬闖入農戶院中,一名老人從屋內出來查看情況。隨后,野豬見到老人后,突然對老人發動攻擊。老人從臺階上摔下,地面及身上有大量血跡。其后,有3只狗出現在監控畫面中,對著野豬吠叫,但無果。
11月25日,老人的女婿曾先生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岳母被襲后,已不幸去世。他從公安機關處獲悉,野豬之所以跑進家里,是因為附近村的4人民間捕獵隊派出獵犬追捕野豬,途中一度失去了與獵犬的聯系,在追逐中,野豬進了曾先生岳母家中,才發生了這個悲劇。
肇事野豬是否被抓到?野豬為何闖至居民家中?是否與捕獵隊圍獵野豬有關?捕獵隊圍獵野豬是政府委托還是個人行為?針對這些問題,大皖新聞記者從嵐皋縣相關部門處獲悉,該縣已就此事成立專班進行調查,會盡快發布情況通報。
律師:需判斷有無因果關系及捕獵隊是否存在過錯
老人被野豬襲擊身亡一事引發廣泛關注,誰該對老人的身亡承擔責任,也備受關注。
26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他認為野豬是受《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動物,如果野豬誤闖老人家中導致老人死亡的,根據規定,受保護的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當地政府給予補償。如果當地政府積極推動保險機構設立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項目,該等情形下遭受野生動物傷害的個人可以向相關保險機構申請賠償。
如果系捕獵隊在圍獵野豬過程中致野豬闖入家中致人死亡,付建認為要從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看,需判斷捕獵隊行為與老人被野豬襲擊致死這一損害結果間有無因果關系及捕獵隊是否存在過錯。
若在此事件中,野豬系因被獵狗追攆慌不擇路闖入老人家中致悲劇發生,那捕獵隊放獵狗追逐野豬的行為,客觀上制造了危險源頭且與最終損害緊密關聯。
合法狩獵雖允許一定驅獸手段,但捕獵隊理應預見到在居民區附近或有民眾活動區域追獵,野豬可能失控危及他人安全,未盡到合理注意義務、未采取防范危險擴散措施,存在過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如果捕獵隊在狩獵過程疏忽大意,未能有效控制獵狗、對野豬的行動軌跡判斷失誤等,導致野豬闖入老人家中并致其死亡,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若狩獵行為未取得合法狩獵許可、在禁獵區或禁獵期進行狩獵等,可能還會被追究非法狩獵罪等相應刑事責任。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許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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