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興,一則轎車與男童相撞的視頻引發不少網友熱議。
嘉興的吳女士反映,9月27號,她兩歲多的兒子在小區里騎兒童滑板車玩耍時,從地庫出來一輛轎車,雙方發生了事故,兒子不幸遇難。
吳女士回憶,當時轎車從地庫沖出來,逆行把小孩撞倒,并從孩子頭上軋了過去?!爱敃r我聽見車子來的時候,我兒子停下了呀……我把我兒子拉出來的時候,他當時就是嘴巴里面一口血,鼻子里面一口血,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監控視頻顯示,9月27日下午5點多,吳女士帶著2歲孩子在小區里玩,孩子騎著一輛兒童滑板車走在前面,兩人距離10米左右,當小朋友騎到花壇拐角時,一輛白色轎車從地下車庫開出來,迎面撞上。
醫院在第二天下午4點多開了死亡通知。
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分析是:駕駛員龍某駕駛轎車從小區地下車庫駛入地面道路后左轉彎時,靠道路左側行駛,且未仔細觀察道路上人員動態情況,以致發現險情過晚,且發現險情后未能及時采取措施。其行為在本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較大。
而小朋友脫離監護人帶領后,獨自騎行兒童滑板車沿小區道路滑行至地下車庫出入口附近,具有一定的危險性。其行為在本起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及過錯程度較小。
最后判定,駕駛員龍某承擔主要責任,孩子承擔次要責任。
孩子爸爸湯先生質疑,自己家明明是受害者,為何還要承擔次要責任?并且強調事故發生在小區里面,監控里能看到監護人就在身后,質疑為什么是脫離監護人帶領。他表示兒子當時所在地點離車庫至少有8-10米,如果駕駛員正常行駛是能看到小孩的。
不僅如此,他還表示,駕駛員存在超速和逆行問題,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鑒定書上,小轎車的車速是13-14千米每小時,而地下車庫和小區限速牌上寫的都是限速5千米每小時。
記者聯系到駕駛員龍某的丈夫高先生,他在電話中表示,出口入口都是出入口,地下車庫并沒有線,但記者反駁到地下車庫的出口入口寫的很清楚。
記者詢問高先生,妻子當時有沒有看到小孩?
高先生稱是走到跟前來不及剎車了,地庫斜坡出來往前,剛好那個時間段又是對著太陽,“等我老婆出事之后,她連小孩玩滑板車都不知道”。
高先生表示,妻子現在情緒不太好,后續所有事情他來處理,“該給小孩補償補償,接下來都聽交警,一步一步安排,沒有異議我老婆就給關進去了”,還稱希望能和孩子父母見面談一談。
記者找到小區物業,對方拒絕了采訪。
記者從嘉興海鹽縣交警事故處理中隊了解到,湯先生已經提出了事故復核申請。
(新聞晨報綜合1818黃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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