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28歲女子小婁在吉林省長春市一夜市小吃街被周某從高空拋下的磚頭砸中,不幸離世,拋磚男子此前還曾在高樓向外投擲兩桶5升桶裝水、三罐未開封可樂,砸到另外二人。
去年12月13日,該案在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法院判處周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等四萬余元。庭審上,周某未當庭提出上訴,也未向被害人家屬道歉。
“首先我還是要感謝司法的公正,感謝法律給妹妹的公平正義。”小婁的姐姐說,一審判決后,她情緒復雜,妹妹的生命無法挽回,家人也因此深受打擊,媽媽因為妹妹的離世身體狀況非常差,需要臥床。庭審上,周某的母親在周某被判處死刑后也趴在欄桿上哭。“這樣悲痛的事情本來是不應該發生的。”她說。
據澎湃新聞,婁女士的妹妹小婁28歲,生前在北京從事法律工作,去長春原本是去看望朋友。“她正處于事業上升期,還有一個感情穩定的男朋友,都已經有結婚計劃了。” 婁女士說,但不幸卻發生了。
婁女士回憶,警方告訴她,犯罪嫌疑人系一名20余歲的江西男子,十幾天前來到長春,無固定職業,住在日租房里。7月24日,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出具的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嫌疑人周某涉案時的精神狀態為無精神病,涉案時刑事責任能力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據中國新聞周刊,10月21日,記者從被害人家屬處獲悉,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周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死刑復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準周某死刑,死刑立即執行,“他沒有異議,他父母聽完死刑立即執行也哭了,說現在講什么都晚了,他們最后也沒有給我們道歉。”
據檢方指控,被告人周某(2000年出生)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采取從高層建筑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6天時間內,周某先后向地面投擲了兩桶5升桶裝水、3罐未開封可樂、8塊磚頭,砸中樓下小吃街3名食客及攤主,致1死1傷。
“周某(庭上)說就是想死,又不敢往下跳,就想砸死別人來求死,6天扔了十幾次”,被害人家屬表示,“希望判決結果能給這類事件一個警示” ,后續將繼續追究物業等相關方責任。(據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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