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10月12日,浙江溫州的項先生向大皖新聞記者爆料,今年五月初,其家人因為卷入一起洗錢案件而配合河南濮陽警方進行調查。然而,在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分局辦案民警跨省前往溫州辦案過程中,卻向其家人索要出差辦案經費3000元。10月12日晚,華龍區刑偵大隊長在電話中告訴大皖新聞記者,“我們也正在處理這個事情。”
10月12日下午,項先生向大皖新聞記者介紹,其家人在浙江溫州甌海經營一家全案軟裝公司,“今年五月份經老客戶介紹為一名華僑客戶進行軟裝設計,在設計、選好家具后對方就給我們打了貨款,共計11萬多元。”然而過了一段時間,項先生家人發現接收貨款的銀行卡遭到凍結,“銀行和河南濮陽那邊的警方也聯系到我們,說是涉嫌參與電信詐騙、洗錢等。”
項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們也第一時間詢問警方如何配合調查,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他(濮陽華龍公安)就讓我們去河南,但我們也比較忙去不了,就想讓他們來溫州調查。”五月底,在經過審核批準后,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分局的民警便告知項先生家人,將來溫州進行筆錄,“他(辦案民警)來之前就跟我提到當地沒有辦案經費了,需要我們來承擔,當時沒說具體多少錢。”
項先生告訴記者,辦案民警在來到溫州后才向其家人在微信中列出具體的費用,包括住宿費、往返交通費等總計3000元。在得知家人給民警支付辦案費用后,項先生也第一時間向當地公安以及律師詢問此事是否合規,“他們這個行為肯定是違紀違法的。”而更令項先生不解的是,對方拿的發票抬頭依然是他們單位的名字,“我有理由懷疑他們還會再拿這個發票重新報銷一次。”
此外,在項先生提供的多段與一名自稱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劉隊長的相關電話錄音顯示,該名劉姓隊長稱,“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收取費用)是不對的”“去做筆錄一分錢不能收,這是規定”。
電話錄音還顯示,劉隊長在電話中向項先生表示了道歉,并表示會全額退還該筆款項。此外,該名劉隊長在電話中還告訴項先生,此事他肯定會處理,且涉事付姓警察已找到,他本人也承認了錯誤,并表示會接受相應處理。
項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事后自己曾多次向當地主管部門反映,但始終沒有得到合理的答復,“一直在推諉,直到我這兩天開始曝光此事后,濮陽市當地警方相關人員才在今天趕到溫州與我協商解決此事。”
12日下午,大皖新聞記者聯系到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分局刑偵大隊長劉某,對方告訴記者“我們正在處理這個事情。”
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10月12日晚,河南省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發布通告稱,近日,有網友反映濮陽市公安局華龍區分局民警付某某赴溫州辦案期間違規收取當事人3000元差旅費。經初步核查,反映情況屬實,目前已責令涉案民警付某某全部退還所收費用,并對其予以停職。
大皖新聞記者 孫召軍
編輯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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