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10月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肖新平(副廳級)涉嫌民事枉法裁判一案,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立案偵查并于近日偵查終結,移送該院職務犯罪檢察部門審查起訴。同時,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的其涉嫌受賄案一并移送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肖新平 資料圖
曾以“蕭逍遙”的筆名
活躍于湖南省文壇
公開資料顯示,肖新平,男,漢族,湖南省隆回縣人,1963年2月出生,大學文化,三級高級法官,中共黨員。他曾任婁底市政府法制辦主任(正處級)、黨組書記,婁底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2017年1月當選長沙市中級法院院長。
2022年1月,長沙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選出新任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肖新平則卸任。
2024年4月9日,肖新平被查。
值得一提的是,肖新平還曾以“蕭逍遙”的筆名活躍于湖南省文壇。就在其被查前一個月,多家湖南媒體還曾報道湖南作家蕭逍遙的散文集《逍遙劍法》獲2023年度中國散文年會“十佳散文集獎”。
湖南媒體當時介紹,蕭逍遙,本名肖新平,法學、文學“雙棲作者”,作品見于《中國作家》《人民日報》《中國文藝家》《作品與爭鳴》《湖南文學》《散文選刊》等報刊。其作品集《逍遙劍法》由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
漠視黨紀國法
知紀違紀,執法犯法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25日消息,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肖新平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肖新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知紀違紀,執法犯法;串供、偽造證據,對抗組織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提拔干部;特權思想嚴重,利用司法權力為親屬謀取私利;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子女失管失教;以權謀私,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肖新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肖新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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