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記者6月1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長沙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范小新(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范小新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范小新 資料圖
卸任7年后
主動交代問題
公開資料顯示,范小新曾任長沙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3年1月2日,在政協長沙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范小新當選長沙市政協十一屆委員會主席。2017年1月,范小新卸任。此后,他擔任長沙市老干部大學第一校長。
在卸任長沙市政協主席7年之后,2024年1月7日,三湘風紀網發布通報,長沙市政協原主席范小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在范小新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后不到一個月,2024年1月29日,同樣曾任長沙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的謝樹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踐踏干部選拔任用原則
搞“衙內腐敗”
2024年6月6日,三湘風紀網發布通報,范小新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范小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親情錯位、家風敗壞,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踐踏干部選拔任用原則,違規選人用人,違規為他人謀取政治身份并收受財物;縱容兒子“打牌子”承攬項目、與領導干部子女相互請托辦事搞“衙內腐敗”、沉迷享樂,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醫療設備及耗材采購、房地產項目開發、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范小新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湖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范小新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檢察日報正義網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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