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離婚爭財產的,見過離婚搶孩子的,見過離婚時在法庭內扛起老婆就跑的嗎?這樣的事就發生在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里。
陳某(女)與李某結婚二十年,先后生育二子一女。近日,陳某以李某酒后多次對其家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為由,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一審法院認定陳某對夫妻二人感情確已破裂舉證不足,雙方具有深厚感情基礎,仍有和好如初的可能,加之李某不同意,故未準予陳某與李某離婚。
陳某不服,向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開庭前夕,李某因陳某堅持離婚而情緒激動,當庭抱起陳某沖出審判庭,陳某嚇得大叫。
為避免李某對陳某采取過激行為,承辦法官與值班法警當即叫住李某,呵斥其放下陳某,并對李某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告知其行為公然藐視法庭紀律,已嚴重擾亂了訴訟秩序,妨礙了民事訴訟活動,人民法院可以視情況對其拘留并罰款。
最終,李某平復了情緒,當即書立檢討書表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過激,并保證不會再有類似錯誤行為。
為進一步實質性化解雙方情感矛盾,承辦法官綜合案件情況,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在情理法上引導雙方當事人理性面對現狀,和平解決問題,同時,將離婚對家庭、子女帶來的影響一一告知雙方,并結合具體事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耐心對雙方當事人作心理疏導。
雙方均表示認識到婚姻經營不易,陳某終于同意再給李某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據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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