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11日,大皖新聞報道了宿州王先生的求助。據王先生介紹,他于2022年6月18日,通過廣西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競拍獲得車牌號為京NW2322奔馳轎車一臺,但在北京車管所辦理過戶時,卻被告知該車已于2018年報廢。報道刊發后,引發廣泛關注。
11日傍晚,王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11日上午,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有人員給他打來電話,“主要目的是建議我提執行異議”。然而,王先生對此持謹慎態度,認為這可能是“圈套”。盡管如此,王先生表示此次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人員的態度比之前好多了,“至少愿意和我交流了,說話也不像之前那樣不留任何余地了,下午,柳州中院執行局有一位女工作人員給我打了電話,詢問我有什么訴求。”
王先生告訴大皖新聞記者,他目前的訴求是退車退款,并要求責任方承擔修車費用,“現在的情況是柳州中院出售報廢車輛,其行為是非法的、無效的,依法應該解除買賣合同并賠償損失。”
對于王先生訴求,9月11日傍晚,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黃女士向大皖新聞記者反饋了相關情況,她表示已經看到了相關報道,非常感謝新聞媒體對法院工作的監督,也很重視王先生反映的問題,“我們也高度重視,正在處理,到時候會有反饋。”
黃女士同時表示,關于是否拍賣了報廢車的問題,目前尚無定論,需要進一步的調查與材料補充,“然后該怎么處理,我們研究之后再定。”
大皖新聞記者 許佳 實習生 王歡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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