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9月9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通報,2024年9月8日零時許,廣州天河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在天河區某村牌坊有1名男子酒后鬧事、毆打他人。經查,吳某(男,42歲)酒后在該牌坊等車期間,對同在該牌坊附近等車的陶某(女,31歲)進行言語滋擾、毆打。目前,天河警方以尋釁滋事,對吳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編輯 陶娜
大皖新聞訊 9月9日,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通報,2024年9月8日零時許,廣州天河警方接群眾報警,稱在天河區某村牌坊有1名男子酒后鬧事、毆打他人。經查,吳某(男,42歲)酒后在該牌坊等車期間,對同在該牌坊附近等車的陶某(女,31歲)進行言語滋擾、毆打。目前,天河警方以尋釁滋事,對吳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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