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福建省龍巖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長汀縣,對制毒犯廖某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zhí)行死刑。
罪犯廖某,男,1979年8月11日出生,小學文化,長汀縣南山鎮(zhèn)人。2017年3、4月間,罪犯廖某糾集他人設點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同年5月6日,其制毒窩點被公安機關搗毀,現(xiàn)場繳獲甲基苯丙胺晶體12.78千克,液體44.54 千克。
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以制造毒品罪判處廖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據(jù)中國禁毒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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