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重慶男子任某某與妻子因瑣事發生矛盾,起訴離婚后被法院駁回,又因挽回感情未果,自感人財兩空,竟產生了殺害妻子泄憤的念頭。在當日,還曾搜索遺體捐贈內容。后蹲守到妻子后,其持斧頭擊打妻子頭部,致其輕傷一級。近日,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公開了該案一審刑事判決書,任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公開的判決書顯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任某某與被害人程某系夫妻關系,2023年下半年因財產分割等問題產生矛盾,任某某起訴離婚,后二人分居。2023年11月21日,法院判決駁回任某某請求與程某離婚、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請求。后任某某一直想挽回感情,讓程某回到身邊,程某沒有明確回應。
2024年1月10日下午和晚上,任某某通過打電話、微信視頻等再次挽回感情,程某未予以理睬,任某某認為人財兩空,孤獨無望,產生殺害程某泄憤的念頭。當日,任某某通過手機搜索重慶紅十字會遺體捐贈內容。
1月11日早上,任某某騎普通二輪摩托車在重慶市合川區某街道附近守候程某。守候未果后,便駕車在沿途尋找程某。當日7時許,任某某在一家市場工地門前路段發現程某后,先用摩托車將程某撞倒,程某起身躲避,任某某持摩托車上的斧頭追趕程某,程某再次摔倒后,任某某持斧頭每次均將斧頭舉過頭頂連續打擊程某頭部3次,見其頭部流血后停止打擊,后用腳踢打程某2次,因認為程某無法救活而未撥打120急救電話,遂撥打110電話報警稱殺了人。
任某某致程某右頂部硬膜外血腫、右側頂骨線性骨折、枕骨撕脫性骨折、多處頭皮血腫,經重慶市合川區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程某人體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經重慶市精神衛生中心鑒定,任某某作案時無精神病,作案時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法院認為,被告人任某某因生活瑣事與被害人發生矛盾,為泄憤而持斧頭連續擊打被害人頭部,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被害人倒地后,被告人認為被害人無法救活,未繼續實施打擊行為,最終造成被害人輕傷一級,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未遂),依法應予懲處。
被告人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犯罪后,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自首,亦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判決書截圖
綜上,判決被告人任某某犯故意殺人罪(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對被告人任某某的作案工具斧頭一把予以沒收,責令被告人任某某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程某經濟損失28500元。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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