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山東省政協原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原副主任邊祥慧(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邊祥慧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五毒俱全”的女正廳
新年首個工作日被查
2024年1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邊祥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邊祥慧,女,1963年5月生,中共黨員,1983年7月參加工作,山東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她曾任山東省統計局投資處副處長、調研員,山東省統計局副局長、黨組成員,威海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威海市委副書記等職。2012年1月,邊祥慧任青島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至2020年轉任濟南市委副書記。2022年1月任山東省政協秘書長,后擔任省政協常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
值得注意的是,邊祥慧曾擔任中央第五巡視組副組長。
今年6月,邊祥慧被雙開。通報里她被批“五毒俱全”: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經查,邊祥慧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他人在人事方面謀取利益;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反工作紀律,出國考察期間擅自變更路線;不重視家風建設,對家人失管失教;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干部任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邊祥慧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邊祥慧開除黨籍處分;由山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外,邊祥慧與落馬的副部虎孫述濤多有工作交集。
2023年3月28日,孫述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公開資料顯示,孫述濤,男,漢族,1965年1月生,山東高密人,研究生,農學博士,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
孫述濤自參加工作以來,其任職軌跡從未離開過山東。
1983年,孫述濤進入山東農業大學林學專業學習后留校工作。1991年9月,他進入南京林業大學先后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畢業后回到山東農業大學林學院任教,后任山東農業大學林學院院長。
2001年1月,孫述濤步入仕途,歷任菏澤市副市長,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干部學院院長等職。2008年,孫述濤任威海市市長,2011年12月任威海市委書記。2018年1月,孫述濤升任山東省副省長,同年5月任濟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6月去代轉正。2023年1月,孫述濤擔任山東省政協副主席。
然而履新僅僅兩個月后,他就官宣落馬。
孫述濤擔任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時,邊祥慧為威海市委副書記。孫述濤擔任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時,邊祥慧為濟南市委副書記。2022年3月至2023年初,兩人均為省政協黨組成員。
2023年10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孫述濤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經查——
孫述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療養安排和宴請;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為他人謀利;
通過私營企業主獲取高額理財收益,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政績觀扭曲,為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述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2024年6月5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山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孫述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孫述濤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山東省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威海市委書記,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和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29億余元。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孫述濤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鑒于孫述濤大部分受賄系未遂,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已全部查扣到案,對其依法可予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中宏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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