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清廉岳陽微信公眾號7月13日消息,日前,經岳陽市委批準,岳陽市紀委監委對洞庭新城投資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吳亞雄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亞雄喪失理想信念和黨性原則,背離初心使命,目無法紀、不知敬畏,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生活紀律,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罪;利用國企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幫助他人承攬工程,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罪。
吳亞雄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岳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岳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吳亞雄開除黨籍處分;由岳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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