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wǎng)記者6月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專職委員孫書南(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海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jīng)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口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書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口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書南利用擔任省委政法委副秘書長兼省綜治辦主任、省司法廳副廳長、省人大常委會專職委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賄賂,數(shù)額特別巨大;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圖片來源:法治時報視頻號
在政法口工作多年
曾任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督導組組長
公開資料顯示,孫書南,1959年7月出生,海南定安人,大學學歷,哲學學士學位,講師,197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曾任海南省社會保障局養(yǎng)老保險處處長,省政法干部學校校長(正處級),省委政法委副秘書長,省綜治辦主任,海南政法職業(yè)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兼省非公有制經(jīng)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委員。
據(jù)紅星新聞報道,從2005年7月起至2018年2月,孫書南正式擔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專職委員。孫書南在海南省司法廳副廳長、黨委委員的位置上已經(jīng)干了十多年。
在擔任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專職委員后,孫書南還有一個身份,是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四督導組組長。
據(jù)海南政法網(wǎng)報道,2019年1月25日,屯昌縣召開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四督導組督導檢查工作反饋會,當時孫書南作為海南省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四督導組組長作督導檢查情況反饋報告。
2023年11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發(fā)布通報,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專職委員孫書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海南省紀委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插手干預案件辦理
2024年4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發(fā)布通報,孫書南被開除黨籍。通報稱,孫書南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長期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錄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收受財物,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插手干預案件辦理;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和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行政審批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孫書南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六項紀律項項違反,擅權妄為,退而不休,利用公權力大肆收錢斂財。孫書南的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jīng)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海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書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guī)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正義網(wǎng)記者注意到,2024年4月30日,海南省紀委監(jiān)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提到,孫書南在2013年至2022年間,先后多次收受3名管理服務對象所送58瓶高檔白酒;2019年,孫書南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1張價值1.68萬元的高爾夫球會年卡。
(檢察日報正義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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