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男子王某是個老彩民,和當地一彩票店老板是老相識,經常在網上用微信購買彩票。有一次他購買的彩票中了15萬余元,可第二天去拿彩票時,卻得知老板無意間將中獎彩票給了老劉,而對方已兌獎。王某起訴到泰興市人民法院討要中獎款,法院審理認為,在微信聊天中,可以清楚看到王某購買該彩票的具體信息,而老劉未能提交相應購票記錄。最終,經調解,老劉扣除部分車旅費用后返還王某剩余獎金,彩票店老板向王某作出適當補償。
王某和泰興一彩票店的老板張某是老熟人,為了節省時間,王某經常在網上購買彩票,將自己要購買的數字發給對方后,用微信轉賬,而彩票店老板則把彩票打印出來后拍照發給王某,此前一直平安無事。
王某網上購買彩票的憑證
然而這次,王某將自己手寫的幾組彩票號碼發給張某,張某收到信息后,將彩票打印出來后拍照發給了王某。當晚發現彩票中獎了,獎金15萬余元。第二天,王某去拿彩票準備兌獎,卻發現彩票被張某給了彩民老劉,而老劉已經兌了獎金。
原來,老劉和王某采取了同樣的購彩方式,張某一時花了眼,誤將王某的彩票交給了老劉。兌了獎的老劉堅持認為彩票是張某通知他拿的,憑什么說獎金不是他的。無奈之下,王某起訴到了泰興市人民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在微信聊天記錄中,張某將所購彩票拍攝后發送給王某,該照片十分清楚地顯示所購彩票的票號信息,因此王某所購彩票已經特定化。而老劉未能提交相應購票記錄,無相關法律根據,造成了王某的損失,符合不當得利的構成要件。同時,張某將王某所購彩票錯交他人,如沒能追回這筆款項,張某要進行賠償。最終,經過多輪調解,各方最終一致同意,老劉扣除部分車旅費用后返還王某剩余獎金,彩票店老板張某向王某作出適當補償。
法官表示,當事人委托彩票店老板幫忙購買彩票,雙方之間成立了一個委托合同關系,這個合同關系是一個諾成合同。根據民法典規定,受托人如果因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當事人的損失,要進行賠償。(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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