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6月13日上午,青島8歲男童琦琦被武術教練毆打致死案一審宣判。上午10點多,琦琦父親翟春光和幾名旁聽家屬走出法庭,情緒激動,還一度跪倒在地痛哭。“這個結果我們家屬沒法接受,會申請抗訴。”
13日上午,青島中院公開宣判,被告人張某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張某豪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禁止被告人張某斌、李某丁、張某豪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其后,大皖新聞記者從一名參與旁聽家屬處獲悉,法院宣讀結果之后,張某斌、李某丁當庭提出上訴,張某豪庭上沒有提出上訴。“一審判決有15天生效期限,是否上訴這個意見在期限內可以反復。”
大皖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宣判前的幾天時間里,翟春光曾多次發聲,表達自己內心的忐忑與焦慮。他一邊為自己加油,因為等了一年,終于要等來一個結果。另一邊又擔心結果不如意,無法為兒子討回公道,對不起兒子。
對于此判決結果,被害人琦琦的一名家屬表示,家人沒辦法接受,會向檢方申請提起抗訴。“琦琦父親情緒崩潰了,從出來一直在哭,跪倒在地,這個結果我們家屬沒法接受,會申請抗訴。”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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