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6月8日,成都女子小謝關于自己2年內遭受16次家暴的案件取得了新進展。大皖新聞記者從小謝處了解到,她在7號晚上收到了離婚判決書。
小謝表示:“目前判決書還沒有最終生效,因為我不知道賀某陽是否會在期限內上訴。”但她也表示,收到這份判決書后,她感到心中的大石頭終于落地了,“這算是徹底自由了,感謝大家幫我離婚。”接下來,小謝將重點關注刑事案件的進展,并希望賀某陽能夠得到重判。
判決書
小謝已收到離婚判決書,“算是徹底自由了”
6月8日,大皖新聞記者從最新的判決書上了解到,法院為了充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促使小謝早日從婚姻帶來的傷害中解脫,并妥善解決女兒的撫養問題,決定對離婚問題和子女撫養問題先行進行判決。而關于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損害賠償等問題,將待事實查清后再另行判決。
經法院審委會討論決定,為依法保護當事人及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和諧文明,保障婦女的生命權和身心健康,并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先行判決準予原告小謝與被告賀某陽離婚。同時,判決原告小謝與被告賀某陽婚生女由原告小謝直接撫養,被告賀某陽需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一次性支付至女兒十八周歲為止的生活費。女兒即日起至十八周歲為止所產生的醫療費、教育費憑有效票據,由原告小謝負擔40%,被告賀某陽負擔60%。
在判決書的結尾,法官寄語寫道:“‘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家本是每個人心中的溫馨港灣;‘攜子之手,與子偕老’,夫妻本應在溫暖中陪伴扶持;‘撫我畜我,長我育我’,孩子本應在愛的呵護下幸福成長,但家庭暴力卻毀了這份美好。”法官強調,賀某陽作為丈夫,對妻子施以暴力,是對被施暴者人身權利的侵害,對法律的踐踏,也是對家庭和睦、社會和諧的破壞。對此,法院態度鮮明,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并將依法保護受害者的權益。
小謝在接受大皖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法院真的很好,尤其這段‘法官寄語’讓我很感動。”她透露,在7號晚上收到了判決書,雖然目前不知道賀某陽是否會上訴,但她認為這已無法改變結果。“算是徹底自由了,感謝大家幫我離婚。”小謝感激地說。
重心放到刑案上,將重新鑒定傷殘
6月8日,小謝向大皖新聞記者透露,她將于6月20日前往醫院進行檢查,以便補充和重新鑒定傷情及傷殘結果。她表示:“現在傷情是4個二級重傷,1個輕傷,1個輕微傷,傷殘是一個7級和兩個10級。我需要根據最新的檢查結果去補充和重新鑒定,因為這對賀某陽的量刑非常關鍵。”她強調,接下來她將重點關注刑事案件的進展,并希望賀某陽能夠得到重判。
小謝還透露,在今年1月時,她已向法院申請提級審理此案,但目前尚未收到回復。法院表示,將等待鑒定結果出來后再給予答復。
讓小謝感到欣慰的是,自從6月1日接回女兒后,兩人相處得非常融洽。她表示:“雖然有一段時間沒見到女兒了,但接她回來之后,我們一點也不陌生。她非常黏我,也很懂事,會一直叫我‘媽媽’,還會說‘媽媽抱我’、‘媽媽幫我穿衣服’,甚至會說‘媽媽吃一點’。我想,這就是血緣的魔力吧。”
此前,大皖新聞曾報道,小謝與賀某陽于2021年5月結婚。然而,在懷孕期間,賀某陽對小謝實施了多達16次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2023年4月25日,賀某陽對小謝進行了最嚴重的一次施暴,導致她肋骨骨折、十二指腸斷裂、小腸梗阻,以及腎、肺、胰等器官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傷,這使得她需要終身掛著糞袋生活。
案發后,賀某陽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涉及的刑事部分尚未開庭,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和虐待罪。
大皖新聞記者 朱慶玲
編輯 張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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