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帖稱,“發小因取名過于離譜,在市場監管部門的預約辦事大廳辦理公司名稱登記時被拒了,打來電話哭訴”,引發網友熱議。網帖圖片顯示,是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照片,在基本信息必填欄目,公司名稱為“深圳不怕影子斜但能力有限公司”。
有網友調侃“這個公司名字太離譜”“在外面需要開發票的時候,是不是要社死”,還有人提醒“審批是有規范的,都要按照規范來,不是想取什么名都可以。取諧音名連電腦系統都無法通過,其他明顯有違背公序良俗、低俗、有不良影響、擦邊的,人工審核時也不能通過。”
6月3日,深圳市羅湖區市監局一工作人員回應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稱:“情況屬實,這個名字已經被系統駁回。因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名稱結構不完整,缺少含義表述,且引起公眾誤解。”上述工作人員強調:“只要取一個正常名字再加一個行業名稱就可以了,但自行取名最好不要用句子類型。容易引起公眾誤解的名字更不適合成為公司名稱。比如,取名‘深圳不怕影子斜但能力有限公司’就不太合適。這種情況,就算加上行業屬性‘科技’,這個公司名稱也不合適。”
上游新聞記者留意到,在評論區,不少網友貼出一些已注冊公司的個性化名稱。比如“XX有一群懷揣著夢想的少年XX網絡科技公司”“XX愛整活文化有限公司”等等。
重慶西商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硯池分析認為:“有些看著離譜的公司名稱是在新規出臺前注冊成立的。公司注冊取名應當遵循我國相關法規,尤其是要遵守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企業名稱一般應當由行政區劃名稱、字號、行業或者經營特點、組織形式組成,并依次排列。其中取名空間主要在‘字號’上,特別需要注意遵守的一條就是‘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另外,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企業登記機關發現已經登記的企業名稱不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相關規定的,應當依法及時糾正,責令企業變更名稱。”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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