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史國生受賄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7年9月至2023年2月,史國生利用擔任菏澤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所黨委書記、所長,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黨委書記、院長,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藥品生產許可證辦理、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有關單位或個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079萬余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史國生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在最后陳述中,被告人史國生表示認罪悔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濰坊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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