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號發布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胡金木、雒澤民、李超提起公訴。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胡金木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原黨委書記、副局長胡金木(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肇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肇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金木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肇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胡金木利用擔任山東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黨委書記、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信息化項目承攬、涉稅事項處理、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甘肅檢察機關依法對雒澤民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日前,甘肅省國際物流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監事會主席雒澤民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張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雒澤民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張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雒澤民利用擔任蘭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蘭州市安寧區委副書記、區長,蘭州市西固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實施、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蘭州市安寧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湖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李超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湖南省紀委監委駐省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李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長沙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超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長沙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超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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