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高院消息,2024年5月28日,黔西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遵義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韋圣福受賄、濫用職權一案。
黔西南州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韋圣福在擔任正安縣委書記,遵義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個人在獲取工程項目、資金撥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56萬余元。韋圣福在擔任正安縣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超越職權處理公務,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9億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韋圣福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本案的相關證據,被告人韋圣福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韋圣福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本案將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二十余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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