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紅河個舊市一執法人員“碰瓷式”執法在網絡上引發熱議。5月12日云南省紅河州個舊市新聞辦公室通報稱,涉事車輛為非法營運“黑車”,為阻止違法車輛逃離,執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了不當的處理方式。
“交通執法人員”直接撲向車輛前機蓋
5月13日,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對于涉事“執法人員”的行為,如果確實存在碰瓷執法的情況,這是嚴重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執法人員的形象,也破壞了公眾對執法部門的信任。如果造成人員傷亡,這種行為還可能涉嫌誣告陷害罪。
官方回應“碰瓷式”執法:
為阻止違法車輛逃離
記者注意到,網傳視頻是一段行車記錄儀錄像,拍攝時間為2024年5月10日13時57分。視頻中,車輛疑似拐彎匯入道路后,從馬路旁沖出了5名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車輛減速時,一名執法人員直接撲到了車輛前機蓋上,隨后翻了個身,這時錄像中能明顯地聽到“啊啊……”的叫喊聲。視頻里能清晰地看到執法人員身穿制服,馬甲上印有“交通執法”字樣。
“執法人員”身穿的制服印有“交通執法”字樣
5月12日云南省紅河州個舊市新聞辦公室通報稱,據個舊市聯合調查組介紹,5月10日上午10時20分,紅河州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個舊大隊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發現張某駕駛小客車涉嫌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行為,需對該車輛予以暫扣處理。張某拒絕簽字,態度惡劣并辱罵執法人員。其間,張某丈夫李某南駕駛視頻中車輛趕到現場,多次言語威脅恐嚇執法人員,后又駕駛視頻中車輛(云GD80250)欲掩護涉案車輛(云GDB8520)強行離開現場。為阻止違法車輛逃離,執法人員在緊急情況下采取了不當的處理方式。目前,張某涉嫌非法營運已被立案調查,涉事執法人員已被停職處理。
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藍天彬律師表示,如果車主故意沖撞執法人員,涉嫌妨害公務,可對其進行治安處罰或刑事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律師:若碰瓷執法屬實
涉嫌誣告陷害罪
藍天彬表示,如果查實工作人員有“碰瓷式執法”,可以對其進行黨紀政務處分。根據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規定,濫用職權,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工作中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行為的;造成不良后果或者影響的,予以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情節較重的,予以降級或者撤職;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有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行為,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張永輝認為,行政執法作為一種行政行為,不僅僅要求合法性,還要求合理性,用碰瓷的方式去制止違法行為,那就是用一種違法行為去消除另一個違法行為,這是一種野蠻、低級的行政行為。
張永輝表示,如果涉事工作人員確實存在“碰瓷執法”這種情況,涉事工作人員應該受到嚴肅處理。停職和調查是必要的步驟,以確保事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處理。如果調查結果顯示他們確實存在違法行為,那么應該依法嚴懲,以儆效尤。(據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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