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原副主任劉曉明,被判十年 分享到: 發布時間:2024-04-11 11:32 北京日報 2024年4月1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原委員、市教委原副主任劉曉明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劉曉明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對劉曉明受賄犯罪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北京日報) 相關閱讀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原副廳長楊增權受賄案一審開庭 3月22日上午,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原副廳長、一級巡視員楊增權受賄案。 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被決定逮捕 記者今天(2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山西省委原副書記商黎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貴陽原副市長林剛被“雙開” 經貴州省委批準,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林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登錄 評論一下 評論 0人參與,0條評論 還沒有評論,快來搶沙發吧! 最熱評論 最新評論 已有0人參與,點擊查看更多精彩評論 請輸入驗證碼 × 確定 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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