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傳來消息,重慶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熊雪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熊雪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熊雪,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熊雪利用擔任重慶市南岸區副區長,重慶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北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主任,重慶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重慶市永川區委書記,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重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重慶市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重慶高新區黨工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簡歷顯示,熊雪出生于1962年,重慶渝北人。他一直在重慶工作,曾任重慶永川區委書記,重慶市商務委員會主任,重慶市發改委主任等職。2019年,熊雪任重慶市副市長。
2023年5月11日,熊雪被查。同年11月13日,熊雪被開除黨籍。
通報顯示,經查,熊雪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意識淡漠,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搞“七個有之”,拉幫結派,政績觀扭曲,搞形式主義、虛報造假,對抗組織審查,大搞迷信活動;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服務;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不正確履行職責;
家風不正,對配偶不管不教;貪得無厭、腐化墮落,與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氣,將公權力異化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獲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熊雪的通報中出現一些在以往落馬中管干部的通報中并不常見的表述。包括“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搞‘七個有之’”等。此外,熊雪“對配偶不管不教”這一表述也是中紀委公開通報中首次出現。(據上官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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