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保險初衷是為了規避可能出現的事故風險,盡量減少車主的損失,車輛價值越高,事故損失就越大。一輛名車的輕微剮蹭、追尾,可能導致幾萬甚至數十萬元的賠償,有的不法分子為了利益,竟打起了車險的“歪”主意。4月1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雙流法院審理了一起多人勾結,人為制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賠償款的案件,騙保超220萬,27人獲刑。
▲事故現場
“楊姐,你的寶馬7系我開出去,分分鐘來幾萬,車子到時候也給你整巴適。”“文哥,你那輛路虎要做全車漆哇,正好我這里有一輛奧迪想換大燈,我們一起演個戲,相當于免費換,還有點錢拿。”……近年來,李某某、王某某等二十余人相互勾結,在成都街頭上演了一幕幕借用名車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通過“假事故真定損,真事故高定損”的套路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他們先后駕駛車輛,人為制造剮蹭、追尾等事故數十起,在事故后,伙同具備理賠資質的修理廠進行定損維修,以“故意制造事故、虛高報價、低價維修”的方式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金,共計人民幣225余萬元。雙流法院依法查明了李某某、王某某等27名被告人在34起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中提供車輛、制造事故、定損理賠等環節的具體分工、參與次數、涉案金額等事實,根據各被告人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綜合被告人自首、坦白、賠償、諒解、認罪認罰等情形,依法判決各被告人犯保險詐騙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至八個月不等,并處罰金。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不服該判決,并提出上訴。成都中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事故現場
法院提醒:近年來,汽修領域的保險詐騙案件頻頻發生,甚至形成了“故意制造事故、虛高報價、低價維修”的騙保產業鏈,犯罪團伙以實施保險合同為名騙取保險賠償款,侵害了保險公司經濟利益,阻礙了車險理賠行業健康發展,破壞了市場經濟金融秩序。購買機動車保險是為了在偶爾發生意外的情況下,能夠通過保險公司的理賠使自己的財產能夠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故意制造或者虛構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理賠款的行為,保險公司不僅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行為人還有可能因為數額較大構成犯罪,屬于保險詐騙。希望廣大群眾能夠正確看待保險、使用保險,要依法依規文明駕駛,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報警處理,并依法辦理索賠事宜,不要因貪圖不義之財而以身試法。(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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