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州鐵路公安處4月3日通報,近日,一男子在火車上飲酒,醉酒后強行霸占他人鋪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乘警到場處置時,該男子非但沒有收斂,還辱罵、咬傷乘警。最終,男子因霸座的違法行為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涉嫌襲警的犯罪行為,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月28日21時許,廣州開往哈爾濱的Z236運行在廣州至韶關東區間時,一名女性乘客向列車工作人員反映,列車從廣州站發車后,一老年男子便坐在自己的下鋪座位上飲酒,多次溝通后該男子仍強行霸占其鋪位不走。列車工作人員到場進行勸導也未取得效果,反而遭到該男子的辱罵、推搡。
隨后,擔值該次列車的哈爾濱鐵路公安處乘警聞訊到達現場,對該醉酒男子實施警告勸離。該男子非但沒有收斂自己的行為,氣焰反而更加囂張,不斷叫囂辱罵,大鬧車廂。為盡快恢復車廂秩序,兩名乘警依法對該男子實施強制帶離。執法過程中,該男子拒不配合,辱罵推搡乘警,并咬傷乘警小腿。將該男子控制后,哈爾濱乘警支隊向前方到達站韶關東站派出所發起案件交接。
22時10分許,Z236次列車到達韶關東站,辦案民警通過警組配合,對醉酒鬧事男子于某采取保護性約束措施安全帶離至公安機關調查處理。經檢測,于某酒精檢測數值為100mg/ml,為醉酒狀態,民警隨即將其帶至候問室待其酒醒,并安排了多位民警全程看護,以防止于某酒后發生意外。
“要是沒有喝酒,我肯定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次日酒醒后,于某面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懊悔不已。目前,嫌疑人于某的霸座的行為,已按法律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對于涉嫌襲警的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并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當前,鐵路公安機關正持續開展“三打三防”專項行動,對霸座、猥褻、醉酒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將給予嚴厲打擊。警方提醒:在酒精的麻痹作用下,醉酒的人很容易作出異常舉動,酒后鬧事百害無利,在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盡量不要飲酒,以免發生意外,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影響。同時,民警在依法行使職權過程中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不能抗拒民警的正常執法。(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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