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3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據江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江西省紀委監委對撫州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吳建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建發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背離黨中央要求,濫權妄為;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安排;組織觀念淡薄,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職務晉升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建發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吳建發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