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7日消息,賈慕權、韓加政、吳允明被決定逮捕。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賈慕權決定逮捕
山西省紀委監委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組原組長、省民政廳原黨組成員賈慕權(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忻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忻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賈慕權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韓加政決定逮捕
山西省陽泉市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韓加政(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山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運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運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韓加政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福建檢察機關依法對吳允明決定逮捕
福建省寧德市委原常委、秘書長吳允明(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福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吳允明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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