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日報正義網消息,2月7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再勇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李再勇,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再勇利用擔任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委常委、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行署專員,貴陽市委副書記、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秘書長,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貴州省委常委、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在擔任六盤水市委書記、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濫用職權,違規開展工程項目建設,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4歲躋身副省級
公開簡歷顯示,李再勇,男,仡佬族,1962年8月出生,貴州務川人,1983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李再勇1983年畢業于貴州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從桐梓縣元田區元田公社干部做起,1995年升任貴州省桐梓縣委書記。此后,李再勇在省內多個地級行政區先后歷練長達18年,歷任遵義市紅花崗區委書記、黔東南州副州長、銅仁地委副書記、貴陽市市長、六盤水市委書記等職務。
2016年12月,54歲的李再勇出任貴州省委常委,躋身副省級,一個月后兼任省委秘書長。2022年1月,李再勇補選為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23年1月貴州省政協換屆之后,李再勇未繼續擔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但仍然以省政協黨組成員的身份亮相活動,直至3月被查。
2023年3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貴州省政協黨組成員、原副主席李再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
長期癡迷賭博
2023年11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貴州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李再勇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2023年11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再勇決定逮捕。
經查,李再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政績觀扭曲,權力觀錯位,嚴重背離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大搞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肆意違規舉債融資,造成重大債務風險,嚴重破壞當地生態環境,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游活動安排,謀求特殊待遇;違反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錢色交易;漠視群眾利益,干涉群眾生產經營自主權;違規干預司法和執紀執法活動;道德敗壞,追求低級趣味,長期癡迷賭博;喪失紀法底線,親清不分,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規劃審批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李再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李再勇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貴州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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