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春節,又到快遞“爆倉”的時候了。不知道你有沒有留意到,在這場快遞“盛宴”中,曾一度紅火的智能快遞柜備受冷落。
筆者在小區里散步時注意到,很多智能快遞柜被冷清地置于一隅之地,與快遞驛站前居民排隊取件的景象形成鮮明對比。
數據比筆者的感受更直觀:近年來“箱遞率”(快遞包裹通過智能快遞柜投遞占全部投遞量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以安徽為例,2023年“箱遞率”僅為4.3%,僅有高峰年份的約10%。
一
這個“小箱子”,怎么失寵了?
從結構看,智能快遞柜有著自身難以克服的缺陷。限于柜體設計和空間體積所限,快遞柜僅適合存放輕小件,實用性大打折扣,更多的中大型快遞包裹只能流向社區快遞公共服務點。
智能快遞柜空間有限 新華社發(季漢東/圖)
同時,使用智能快遞柜取件需要采用密碼驗證、電子驗證或者人臉識別等技術性手段“驗明正身”,給一些不熟悉操作、年紀偏大的居民設置了較高門檻,他們寧可去更有“人情味”的快遞驛站排隊等候。再加上使用快遞柜交寄包裹也不方便,導致潛在用戶進一步流失。
二
市場信心決定一切。在智能快遞柜設計和規格無法大變的情況下,要想挽回用戶信任,重獲市場青睞,行業經營行為是否規范就成為關鍵所在。
事實上,部分運營商的行為不規范、收費標準存在爭議,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公眾信任度,制約快遞柜市場的健康發展。
以合肥市蜀山區吳女士的遭遇為例。去年9月,她在出差期間收到快件已投入小區快遞柜的通知,然而等出差回來取件時,被告知已超過規定的20個小時取件時限,要收取超時費。
所謂的“超時費”合理嗎?
2018年5月1日,我國首個快遞業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正式施行,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一名快遞員在操作智能快遞柜 新華社記者 李俊義/圖
這就是“快遞應按址投遞”的法律由來。
將于今年3月1日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也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
顯然,如果快遞員事先與收件人電話溝通,經過其同意將快件放入快遞柜,而后因收件人原因產生“超時費”,這時由收件人來承擔是合理的。
但是,快遞員在沒經過收件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將快件放入快遞柜,屬于未按址投遞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快遞柜的使用主體其實是快遞員,由此產生的所謂“超時費”就應由快遞員承擔。
三
在“科技改變生活”、人民群眾渴望更高質量生活的背景下,智能快遞柜行業能不能多做些文章,迎來新一輪發展期?
答案是肯定的。
市民從智能快遞柜前走過 新華社記者 李俊義/圖
例如,現在住宅信報箱使用率持續下降,空置率越來越高。基于此,兼具住宅信報箱和智能快件箱功能的智能信包箱應運而生,從誕生之初就得到了國家層面的關注和支持。
安徽省已將智能快件箱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型”項目,合肥市則更進一步,將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納入“基礎類”項目。阜陽市專門出臺規定,要求在老舊小區改造中為設置智能快件箱提供用電、場地等便利。
又如,隨著城市生活節奏加快,越來越多人習慣點外賣、請保潔、使用各類一次性產品。近年來,洗衣行業也瞄準了人們“沒時間洗衣服”的需求,提供上門收取臟衣物、洗干凈后送回的人性化服務,并積極探索在小區安裝自助洗衣柜的商業模式,這同樣可以與智能快遞柜發展有機結合,尋找更為可觀的商機。
政策利好疊加居民的高品質生活需求,為各種“跨界”創造有利條件。經營主體不妨拓寬視野,與其他行業合作研發功能豐富的智能快遞柜產品,擴大自助服務設施社區覆蓋面,由“單手出擊”變為“雙拳揮舞”,形成互補互利局面,共同成為“15分鐘生活圈”的重要公共服務載體。
以小惠利大眾,必將無往不利。作為重要的智能服務終端,智能快遞柜仍有現實需求和市場潛力。
據安徽時評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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