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報報道 “他們說我有犯罪記錄,取消了我的村兩委參選資格。而我自己到公安機關查詢,卻明明沒有犯罪。我自己有沒有犯罪,難道我自己都不清楚嗎?”3年來,山西的趙先生稱自己一直在為“被犯罪”而苦惱著。
2020年10月,有關部門出具的一份“有犯罪前科”的審查報告讓他失去了參加村兩委競選的資格。趙先生明確稱自己從未有過犯罪記錄,并在當地公安部門查詢并打印出了“無犯罪記錄”的證明。然而,幾年來他曾向多個部門反映此事,卻一直無果。
兩份相互矛盾的“犯罪記錄”證明
趙先生是山西省呂梁市文水縣北張鄉人,今年50多歲。
據趙先生講,事情要追溯到幾年前。“2020年,村兩委換屆選舉,我有意競選村支書和村主任。”趙先生介紹,從當年10月開始,他曾多次專程找到當時的北張鄉肖書記,表明自己的意愿,“但對方似乎并不支持我,而是心中另有候選人。”趙先生表示,他認為因此事自己與肖書記鬧得不愉快。
趙先生最終未能參加當年的兩委競選,因為他的候選人資格后來被取消了。“他們不知道咋給我弄出來一個有刑事犯罪前科的記錄,取消了我的候選人資格。”趙先生提供的落款時間為2020年12月26日的文件顯示,當時的換屆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公安機關的意見,出具審查意見給北張鄉,稱趙先生有刑事犯罪前科,不能確定為村“兩委”候選人(競選人)。
受訪者供圖
“有沒有犯過罪我自己還能不清楚嗎?我從來沒有犯過罪!”趙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這樣的結果令他難以接受,于是在被取消候選人資格幾天后,他就到公安機關去查詢,“查詢結果當然是從來沒有犯過罪”,并打印了自己的“無犯罪記錄證明”。
趙先生也出具了一份落款為文水縣公安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該證明顯示,經查,趙先生自1969年4月10日出生至其查詢日之間,未發現有犯罪記錄。
受訪者供圖
3年多維權數十次均無結果“首先是我自己清楚我是沒有犯過罪的,這也有現在隨時可以去查詢打印的證明為證。”趙先生稱,自2021年年初開始,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他開始向各級相關部門反映此事。“這幾年,我差不多舉報反映至少也有好幾十次了,但一直沒有結果。”趙先生說,他分別向鄉、縣、市等多個部門反映此事,但遺憾的是并未收到結果。趙先生提供的一份不完全維權舉報名錄顯示,自2021年1月1日他將無犯罪記錄證明及本人說明給了鄉里包村干部和肖書記開始,他先后向當地紀檢部門、組織部、公安部門甚至市政府熱線反映過此事。
趙先生還曾試圖提起行政訴訟,但未被受理。趙先生認為,目前他手頭這兩份相互矛盾的“犯罪記錄”證明讓他感到納悶:自己從未犯過罪,那份刑事犯罪前科的審核結果究竟是怎么來的?又有怎樣的用意?“從另外一個角度說,即便我在不自知的情況下犯了罪,那司法部門也應該有備案有記錄,為啥這幾年我多次查詢,都顯示我從來沒有犯過罪。”相關人員和部門未提供確切說法
趙先生所反映是否屬實,又為何稱數十次維權均無結果?華商報記者采訪多個部門,試圖核實此事。
當年的北張鄉肖書記已調任呂梁市其他部門任局長,他告訴記者,此事已經有了官方答復、調查結果。記者詢問這個官方答復中當事人究竟有沒有犯罪,肖局長沒有明確答復,他表示,這個是否犯罪的問題有官方結論,他個人不好答復,“這不是他說他冤屈,我說我冤屈的事,官方有程序,也不是咱一個人說了算的事”。
文水縣紀監委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趙先生的)這個事情已經辦結了。”記者追問究竟是怎樣的結果,是處理了相關責任人,還是糾正了錯誤,還是趙先生所反映事實有誤,這位工作人員稱不清楚。
記者致電文水縣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員在聯系派出所核實此事后答復稱,這已經是幾年前的事情了,有無犯罪記錄不是基層公安部門所能左右的,要在全國政法系統的一個網絡系統里查詢,緊跟著,這名工作人員稱這個已經涉密了,不便多說。
趙先生還稱曾向組織部門反饋,記者致電文水縣組織部,工作人員表示領導去開會了,但隨后撥打無人接聽。趙先生表示:“這個很荒唐,我作為當事人從來沒有收到過任何結論性的東西。究竟我那兩個矛盾的‘犯罪記錄’證明是咋回事,里面到底有沒有貓膩,一直沒有結果。”據趙先生稱,此前還曾有中間人找到他,欲通過一定條件調和此事,但此后并無進一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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